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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屋重建風氣持續燃燒,都更重建成功後價值大幅增加,但重建過程從開始整合到建物拆除、啟動重建之前,有許多步驟要完成,例如結構鑑定、事業計畫及權變計畫擬定……等流程,這些流程也衍生出不少前期費用(包含耐震能力初步評估鑑定、都更單元劃定及更新會成立、估價師費用、建築師建築規畫、都更顧問、專案管理等)。有重建意願的民眾常來詢問-這些費用該由誰來支出?當中的風險是誰來承擔?其實和地主們選擇哪種模式都更重建有關!

 

  一般業界在執行「民辦都更」常見的模式,包含「協議合建」、「自力更新委託代理實施」及「自力更新自組更新會」三種方式,分別說明如下:

 

一、協議合建

  實施者為建商,建商評估案件利潤以及風險後,提供合建比例與地主簽訂契約,都更重建後會依照當初合約的比例進行分配。

 

  全程都由建商提供資金,利潤就由建商收取。由於建商風險較大,因此案件有一定的利潤建商才會願意承擔風險,如果以權利變換的方式來說,都更提列項目中的風險管理費就是建商的利潤。通常協議合建為這三種方式中地主分回最少的方案,不過地主選擇這方式除了不需自行出資以外,也省去了參與都更會議的時間成本。

 

二、 自力更新代理實施:

   代理實施是由地主們擔任實施主體,委由建商、建經公司或都更管理公司擔任代 理實施者,大多代理實施者會與地主協議,並 願意協助代墊部分前期費用,但地主仍需配合部分出資或將土地設定給銀行融資,而代理實施者風險負擔比例不這麼高。

 

   地主根據權利變換計畫分回,代理實施者可能從都更提列項目中收取部分風險管理費,或依雙方協議以特定方式作為協助地主資金代墊之報酬,代墊金額及報酬收取多寡都由代理實施者評估風險及利潤後,與地主會議自行協商辦理。

 

 三、自力更新自組更新會:

   實施者為更新會,更新會就如同地主共同成立一間公司,自行擔任建商的角色,也因更新會就是建商的角色,所以都更重建所需費用則由地主自行籌措,以現金或是向銀行融資的方式籌措資金,包括重建期間的工程費用,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前的前期費用,若更新會同意比例夠高的話,銀行也願意提供地主或更新會融資信託的服務,而地主在重建期間則不需再另外拿錢出來,且重建後的利潤地主可全數分回。

 

  因此,自力更新自組更新會一般來說是這三種方式中地主分回最多的方案。重建過程中專業領域的部分,更新會通常會聘請建經公司或是相關都更顧問或管理公司協助進行全案管理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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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三種同樣都是民辦都更,沒有哪一種方式是最好的,只有依照不同基地條件做選擇,選擇最適合地主需求的最佳重建方案,若基地條件好、土地持分大、地區房價高的案件,大多建議選擇協議合建;若地主土地持分較小,又希望能夠儘量符合室內一坪換一坪,則建議選擇自組更新會委由專業全案管理公司協助都更重建。

 

  都更程序專業、繁瑣,從都更開始到住進新房子少則五年、多則十幾年,地主間一定要有一定的共識,地主共識越高,都更過程進行就更快、更順利。

 

  當地主了解每種方式之間的不同後,最重要的還是慎選有成功經驗的專業「全案管理」團隊,由專業的「全案管理」團隊進行整合、依照個案需求協助地主解決各項問題、提供專業建議、甚至營建管理等服務一次將建築工程做好,使都更程序能順利完成,不用擔心未來房屋需再次重建並創造地主更高價值、打造安全的好宅。

▌重建後的新建築能夠住的安心、放心才不枉費大家都更重建花費的心血及時間,透過透明化的都更重建管理服務,可讓地主可即時瞭解重建進度。(圖:由中力都更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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